備註:

1.請中獎人務必留意中獎訊息,應於各獎項公布日起1個月(6月24日)內洽繫領獎事宜(02-23971222#379,林先生);凡未於期間內申領,或不接受依法繳納應扣繳稅額或開立(免)扣繳憑單者,均視同自動放棄得獎權利。

2.獎品向證基會洽領,頭獎及貳獎中獎人須填寫「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收據憑證」(詳附件),中獎人須依法繳納應扣繳稅額,如經發現偽造資料取消抽獎資格。

【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8類規定,屬機會中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