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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產業發展基金

 

委員會之組成與任期

  • 本基金之收支、運用及管理,應設期貨產業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置委員十一至十三人,由期貨業者代表、期貨商業同業公會代表、專家學者及本基金會代表組成,任期三年。委員之遴聘及異動應經本基金會董事會通過。
  • 前項委員中專家、學者之比率不得少於總數之三分之一。
  • 召集人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互選一人擔任。

第二屆委員會名單 (112年1月31日後)

(以姓名筆劃排序)
組 成 委 員
專家學者代表5位
江教授彌修
政治大學金融系
呂副校長曜志
台北海洋科技大學
邵董事長之雋
財團法人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
高教授安邦
政治大學
劉理事長尚志
臺灣科技法學會
期貨業者代表5位
王董事長中愷
澳帝華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江董事長偉源
永豐金證券(亞洲)有限公司
吳執行副總杰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賈董事長中道
群益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糜董事長以雍
凱基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期貨商業同業公會代表1位
吳秘書長桂茂
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
證基會代表1位
張董事長傳章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第二屆委員會名單 (112年1月31日前)

(以姓名筆劃排序)
組 成 委 員
專家學者代表6位
江系主任彌修
政治大學金融系
呂副校長曜志
台北海洋科技大學
卓院長俊雄
東海大學法學院
邵董事長之雋
財團法人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
高副市長安邦
桃園市政府
劉理事長尚志
臺灣科技法學會
期貨業者代表5位
王董事長中愷
澳帝華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江總經理偉源
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吳執行副總杰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李董事長文柱
群益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糜董事長以雍
凱基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期貨商業同業公會代表1位
盧副秘書長廷劼
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
證基會代表1位
林董事長丙輝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委員會運作

  • 本委員會每季至少舉行委員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由召集人召集之;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召集人指定委員一人或委員互推一人代理之。
  • 委員會議之決議,應經全體委員半數以上之出席,以出席委員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