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學員須知
報名手續
  1. 請學員填妥報名表,並依繳款方式繳費完成後,將報名表及繳費證明單一併傳真至各科目辦理機構,並請來電確認報名完成。

  2. 一次報名CFP™六科目課程者,享學費八折優惠,不得再享團體報名優惠。敬請填具【CFP™證照考試系列課程—六科目專用報名表】後,併同繳費證明單傳真至台灣金融研訓院彙辦。

  3. 已報名CFP™任一科目者,於93年9月30日前轉報六科目,原報名科目仍可享有八折優惠,逾期不再享有優惠。

  4. 團體報名可享折扣優待,報名人數五名(含)以上九折、十名(含)以上八五折優惠,報名人數計算方式限同期、同地區。團體報名請依報名人數一次繳清全部費用。

  5. 學員報名CFP™課程,自發票日起保留二年上課權利,學員報名後如欲辦理退費,應於發票日起二年內攜發票向原受理報名之機構辦理,逾期不予退費。

  6. 開課前如欲取消課程,每取消一科目課程須支付手續費伍佰元整;開課後不再受理取消。

報到作業
  1. 開班首日請於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到通知」及「貼有照片之身份證件」準時報到,領取有關資料,如因特殊原因無法準時報到時,請預先通知各科目辦理機構。

  2. 報到後請至指定教室依座位表入座,並逐一清點講義資料、文具用品等,如有遺漏請於報到當日洽補,逾期請另行購置。講義資料如有瑕疵可隨時更換。

  3. 請校對【學員資料卡】,若內容資料有誤或不全者,請逕修正,其中英文姓名欄、e-mail帳號欄位請務必填寫,校對完成後請交至指定位置處彙總,俾便製作結業證書。
上課須知
  1. 每天上課前請至報到處簽到,上下課以電子音樂鐘為準,請勿遲到早退;嚴禁由他人冒名頂替上課,違者除通知服務機構外,並吊銷結業證書。

  2. 講座到達(離去)時,以鼓掌表示歡迎(送)。

  3. 上課時間內,請關閉電子通訊用品,以免影響上課品質。

  4. 請隨時傳閱並注意公告欄關於調課或其他有關通知。

  5. 為能及時掌握參訓人員對本院課程、講師及服務品質的反映,歡迎於下課期間將您的寶貴意見告知值班輔導員,以便立刻為您處理;您亦可將意見填入【意見反映表】中,並於結訓當日交至指定位置處彙總,以作為課程改進參考。
請假及考核辦法
  1. 考核辦法係依社團法人台灣理財顧問認證協會教育訓練委員會組織規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訂定之。

  2. 學員應於每一堂課上課前簽自簽到,以證明出席。遲到或早退半小時以上者,該堂課以缺課論。

  3. 學員每一科目課程出席率應超過受課總時數百分之八十以上,始能發給結業證書,結業證書之有效期限為五年。

  4. 如因事、病或服務機構之公務不克上課者,請以書面申請事假,未書面請假者,一律以曠課登錄;惟法院傳喚及兵役點召屬公假不列入缺課時數(需檢附證明文件)。

  5. 課程結束後,學員上課紀錄將送台灣理財顧問認證協會備查。

補課及回訓
  1. 若因請假超過規定時數未取得證書者,需於結業後次年度內完成補課,補課完成後即發還結業證書,逾期不再受理補課。補課時請填寫補課單,且不再分發上課講義。

  2. 已取得結業證書者,可回訓原報名科目,請向原辦理機構辦理報名手續,費用以一小時100元計,各課程以回訓一次為限,回訓時將另行發送上課用講義乙份。

  3. 回訓課程不再分發結業證書,若有缺課亦不得要求補課及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