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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依據108年8月26日行政院院臺護字第1080184606號令修正之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屬A~C級之公務及特定非公務機關之資通安全專職人員每人每年至少接受十二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專業課程訓練或資通安全職能訓練;資通安全專職人員以外之資訊人員每人每二年至少接受三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專業課程訓練或資通安全職能訓練,且每年接受三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
         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1年12月發布金融資安行動方案2.0,擴大資安長設置、深化核心資料保全、擴大導入國際資安管理標準、鼓勵資安監控與防護之有效性評估、鼓勵零信任網路部署、提升資安情資分享動能及鼓勵配置多元專長資安人員,期能強化金融業資安能力,提供安全使用不中斷的金融服務,爰持續與資策會資安研究所規劃辦理「金融資訊安全實務養成課程」,加強資安人才培育及深化資安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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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單位logo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現在時間:20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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