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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資格

1.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央銀行、國家發展委員會及相關政府基金等主管機關代表。
2.期貨業及證券業從業人員。
3.銀行業、保險業、投信投顧業從業人員。
採機構推薦報名(不受理個人報名),每機構以正取2名為原則(上列1.、2.項機構代表優先),依各機構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若有餘額開放其他金融機構參加。本基金會保留統籌分配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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