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10月9日於立法院提出金管會業務概況報告,將強化金融資訊安全與智慧政府措施列為重點發展策略。
另依據108年8月26日行政院院臺護字第1080184606號令修正之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屬A~C級之公務及特定非公務機關之資通安全專職人員每人每年至少接受十二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專業課程訓練或資通安全職能訓練;資通安全專職人員以外之資訊人員每人每二年至少接受三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專業課程訓練或資通安全職能訓練,且每年接受三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
為使課程符合各界需求,培育具實務經驗的資訊安全專才,證基會特與資策會資安研究所共同合作,邀請主管機關與資訊安全專家擔任講座,針對證券期貨產業領域量身規畫課程與教材個案,並安排電腦上機實務演練。
另依據108年8月26日行政院院臺護字第1080184606號令修正之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屬A~C級之公務及特定非公務機關之資通安全專職人員每人每年至少接受十二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專業課程訓練或資通安全職能訓練;資通安全專職人員以外之資訊人員每人每二年至少接受三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專業課程訓練或資通安全職能訓練,且每年接受三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
為使課程符合各界需求,培育具實務經驗的資訊安全專才,證基會特與資策會資安研究所共同合作,邀請主管機關與資訊安全專家擔任講座,針對證券期貨產業領域量身規畫課程與教材個案,並安排電腦上機實務演練。
指導單位: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主辦單位: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資安科技研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