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9年8月6日發布金融資安行動方案1.0,以強化主管機關資安監理、深化金融機構資安治理、精實金融機構資安作業韌性、發揮資安聯防功能等4大推動政策,追求安全便利不中斷的金融服務目標。後於111年12月27日發布金融資安行動方案2.0,除上述的政策外另擴大資安長設置、鼓勵零信任網路部屬、擴大資安攻防演訓達到資安超前佈署效用。
另依據108年8月26日行政院院臺護字第1080184606號令修正之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屬A~C級之公務及特定非公務機關之資通安全專職人員每人每年至少接受十二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專業課程訓練或資通安全職能訓練;資通安全專職人員以外之資訊人員每人每二年至少接受三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專業課程訓練或資通安全職能訓練,且每年接受三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
為使課程符合各界需求,培育具實務經驗的資訊安全專才,證基會特與資策會資安研究所共同合作,邀請主管機關與資訊安全專家擔任講座,針對證券期貨產業領域量身規畫課程與教材個案,並安排電腦上機實務演練。
另依據108年8月26日行政院院臺護字第1080184606號令修正之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屬A~C級之公務及特定非公務機關之資通安全專職人員每人每年至少接受十二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專業課程訓練或資通安全職能訓練;資通安全專職人員以外之資訊人員每人每二年至少接受三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專業課程訓練或資通安全職能訓練,且每年接受三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
為使課程符合各界需求,培育具實務經驗的資訊安全專才,證基會特與資策會資安研究所共同合作,邀請主管機關與資訊安全專家擔任講座,針對證券期貨產業領域量身規畫課程與教材個案,並安排電腦上機實務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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