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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考核標準

課程考核標準

(1)
上課時數:於參訓期間出席率達80%以上,學員於上課時遲到30分鐘等同該主題曠課即扣保證金500元,扣完保證金8,000元整者即自動退訓,沒入之保證金將全額轉交臺灣期貨交易所處理。
(2)
請假時數:學員於課程開始前可辦理請假手續,惟課程參與率須達該模組80%以上,不扣取保證金,超過等同曠課即依曠課規定扣保證金500元。其他公假、病傷假、喪假等可出具正式請假證明文件者不在此限。
(3)
出席率:本會將於課程期間安排固定座位,並於每堂課進行隨堂抽點,以確實掌握學員上課態度,出席成績將合併列入期末成績計算。
(4)
期貨交易分析人員證照輔導課程模組期末測驗:比照本會期貨交易分析人員考試模式,安排共四科測驗:期貨法規與自律規範、衍生性商品風險管理、期貨選擇權與其他衍生性商品、總體經濟及金融市場,每科均為35題選擇題(每題2分)及3題申論題(每題10分),平均70分以上者頒予結訓證書,未達70分以上者,得補考一次,補考仍未達70分者頒予參訓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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