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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簡章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新進人員招募甄選簡章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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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請務必閱讀
(一)招考資訊及招募簡章同時公告於櫃買中心網站(http://www.tpex.org.tw/)及證基會網站招募專區(http://www.sfi.org.tw/recruit/exam5/),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二)本項招募報名方式一律於證基會網站採「線上報名」,不接受通訊及現場報名。

步驟1: 於報名期限(自108年12月2日(星期一)10:00起,至108年12月18日(星期三)24:00止)至證基會網站輸入報名資料。

步驟2:並於線上報名後,備妥各類別所需報名資格條件之學歷畢業證書、工作經驗證明、外語檢定證明、專業證照證明、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之電子檔案,於報名期限108年12月18日(星期三)24:00前,以檔案上傳方式傳送至證基會網站,以利資格審查,凡逾期、未繳附必備資格證明文件或資格不符者,將取消應試資格。

※文件檔名編寫方式以本人手機號碼+各類別文件(編號)
(範例)
學歷畢業證書的檔名為:0930XXXXXX(1)
工作經驗證明的檔名為:0930XXXXXX(2)
外語檢定證明的檔名為:0930XXXXXX(3)
專業證照證明的檔名為:0930XXXXXX(4)
其他相關證明的檔名為:0930XXXXXX(5)

註1.各招募類別所需必備之學歷畢業證書、工作經驗證明、外語檢定證明、專業證照證明及其他資格證明文件,限於108年12月18日24:00前取得。

註2.學歷: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畢業證書如係國外或大陸港澳學歷須符合教育部訂頒「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之規定,並加附中文譯本;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驗(認)證。目前尚未經前述單位驗(認)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註3.「工作經驗證明」請檢附1、服務機構所開立之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或2、勞保局開立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含明細)並請說明工作部門及職務內容。

註4.應考人依報考類別,符合以上資格條件者,方得參加第一階段筆試測驗,如經第一階段筆試甄選通過獲通知參加第二階段面試者,應於報到時繳驗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影本各乙份(正本查驗後發還),核驗通過後始可應試。

註5.上傳之電子檔案,只接受JPG檔禁止使用超連結方式,或提供存放於雲端之檔案。凡未符合以上方式傳送資格證明文件而導致無法審查資格資料者,將取消應試資格

(三)若須修改個人資料,請下載《個人資料異動表》,填妥後至遲於108年12月18日(星期三)24:00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tpex@sfi.org.tw,異動個人資料以乙次為限

(四)參加甄試人員請先詳閱簡章內容,僅可擇一類別報考,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

(五)應考人員如有身心障礙或特殊因素於測驗時需要特殊服務,請於報名時註明需求,證基會得要求應考人員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並在考試公平原則下,提供多元化適性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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