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驗辦理說明
測驗適用對象
測驗方式及內容
測驗合格成績保留原則
成績及格保留5年機制可由職前或在職訓練取代之新制
測驗單位
測驗時程
測驗費用
題庫下載區
測驗時程 :
依據95年4月13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法字第0950004673號函,自95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加考共同科目「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